关于规范质保金支付的通知
各部门:
按照“以案促改+财务治理”专项行动要求,为进一步提升财务治理能力和水平,结合近期报销发现的问题,现就规范质保金支付所需提交材料,通知如下:
1.项目运行报告,报告由使用部门撰写,至少3人签字(签字人数为单数),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
2.项目采购合同。
3.对方单位提出的支付申请函,加盖公章。
4.第一次验收报告。
5.学校开具的质保金收据复印件。
财务处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