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用友GRP-U8操作指南
1、系统登陆
1.1系统登陆
浏览器输入报销系统地址http://222.21.80.32:28081,点击“网上报销填报审批”(初次登陆需进行系统配置,具体参考配置说明)或双击桌面上的快捷图标,进入报销系统登陆界面
输入工号、身份证号或者姓名,密码,验证码登陆系统
(注:初始登陆密码为1)
1.2修改登陆密码
点击修改密码----输入初始密码1----输入新密码及确认密码----确定。
1.3单据恢复默认设置(登陆后界面没有需要填制的申请单据,或显示异常)
设置----恢复默认
2、事前经费申请
事前经费申请用于学校的各项业务经费支出的事前申请,包括“经费支出申请单”和“差旅经费申请单”。其中水、电费,物业费以及保安服务费不需要进行事前申请,直接在事后费用报销填制“费用报销单(水电费)”报销;支付餐厅代收的学生餐费,退还到期的质保金、押金等不属于学校的费用支出,不需要进行事前申请,直接在事后费用报销填制“往来款申请单”申请。
2.1单据编制
2.1.1经费支出申请单
新增----选择指标----输入单据内容----保存----送审。
经费支出申请时,若能准确算出所需经费金额,根据准确经费金额填写申请金额;无法准确算出所需经费金额,则可以根据需要适当多的填写申请金额;报销完成后未使用的额度自动退回。
送审后的单据可以查看单据的审核流程以及审核状态、记录。
2.1.2差旅费申请单
新增----选择指标----录入单据信息----保存----送审。
注:(1)差旅经费申请单的申请金额由下方表格明细合计金额汇总合计。
(2)预计费用:由住宿费、伙食补助、交通补助、交通费等构成。
送审后的单据可以查看单据的审核流程以及审核状态、记录。
2.2 查询申请单据
主页面双击“申请单据查询”,可查询本人填制的申请单据,通过左下角页签切换即可查询不同状态的申请单据。
1.未送审:单据还未传递至审核人。
2.审核中:单据处于审核状态中,点击审核流程即可查询单据审批详情。
3.已审核:单据审核结束。
4.已退回:单据有错或者不符合规定被退回至经办人,点击审核记录可查询退回原因等。
5.已作废:需删除的错误单据
2.3单据收回
若单据送审后发现有误需重新修改或删除,未经审核任何节点审核的单据可以收回修改或删除,点击“收回”即可修改或删除。
2.4删除单据(两步)
先在未审核页签中点击“作废”。再在已作废页签中点击“删除”,无效的单据请尽快删除,否则会空占预算指标额度。
已作废的单据可以“还原”后再次编辑,送审,也可以直接删除
2.5单据审核(有审核权限的操作员有此权限)
登陆后可通过“经费申请单据审批”菜单,待办事项提醒进入到单据审核界面
未审核页签选择需要审核的单据进行审核
1.若单据无误可通过审核:单击审核----选择通过即审核完成。
2.若单据需修改:单击修改----保存----审核----选择通过即审核完成。
3.若单据有误需退回:点击审核----选择退回至某个节点----确定即退回。
审核过的单据需要退回的,可在已审核页签选择单据或单据明细界面点击“销审”,取消审核再进行其他操作
2.6上传附件
点击附件----新增----选择需要上传的文件或图片即完成上传。(需在送审之前单据上传)
3、费用报销
费用报销包含四类单据,费用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费用报销单(水电费等)、往来款申请单。其中费用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需要先进行经费申请(填制事前经费申请单据)方可填制报销单,水、电费,物业费以及保安服务费,支付餐厅代收的学生餐费,退还到期的质保金、押金不适用该单据;费用报销单(水电费等)不需要进行经费申请(填制事前经费申请单据)可直接填制报销单,报销时需选择对应的预算指标,水电费、物业费、保安费、教工餐厅学校结算部分填写“事后费用报销--费用报销单(水电费)”;往来款申请单也不需要进行经费申请(填制事前经费申请单据)可直接填制单据申请,报销时无需选择对应的预算指标,教工餐厅职工结算部分、学生餐厅结算、项目质保金、押金等填写“事后费用报销--往来款申请单”。报销单审核至“财务处核单”前一岗即可打印单据,附带对应的经费申请单以及发票等原始单据,送至财务处或投递至投递柜。
3.1 单据编制
3.1.1 费用报销单
事后费用报销----费用报销单----新单----经费申请----选择需报销的单据----确定----输入必填基础信息----选择结算方式----上传附件(发票)----保存----送审
3.1.2差旅费报销单
事后报销----差旅费报销单----新单----经费申请----选择需报销的单据----确定----输入必填基础信息----选择结算方式----上传附件(发票)----保存----送审
3.1.3费用报销单(水电费等)
事后费用报销----费用报销单(水电费等)----新单----预算指标----选择预算指标----确定----输入必填信息----选择结算方式----上传附件(发票)----保存----送审
3.1.4往来款申请单
事后费用报销----往来款申请单----新单----输入必填信息----上传附件(发票)----保存----送审
3.2单据收回
若单据送审后发现有误需重新修改,点击“收回”即可修改或删除。
3.3报销单据查询
主页面双击“报销单据查询”,可查询本人填制的申请单据,通过左下角页签切换即可查询不同状态的申请单据。
1.未提交:单据还未传递至审核人。
2.审核中:单据处于审核状态中,点击审核流程即可查询单据审批详情。
3.审核完成:单据审核结束。
4.被退回:单据有错或者不符合规定被退回至经办人。
5. 待打印:审核完成待打印的单据
3.4 报销单据审核(有审核权限的操作员有此权限)
登陆后可通过“经费申请单据审批”菜单,待办事项提醒进入到单据审核界面
1.若单据无误可通过审核:单击审核----选择通过即审核完成。
2.若单据需修改:单击修改----保存----审核----选择通过即审核完成。
3.若单据有误需退回:点击审核----选择退回至某个节点----确定即退回。
审核过的单据点击“销审”即可取消审核。
3.5上传附件
点击附件----新增----选择需要上传的文件或图片即完成上传。(在送审之前上传)
3.6投递
投递柜点击屏幕上的投单按钮,将报销单上的二维码对准投递柜上的扫码区域,投递口打开,投入已整理好的票据。(投递完成,不需要打印凭证条)
第二篇 财务报销工作指南
4、办理“日常报销”业务:
“日常报销”业务开展前应先完成“事前经费申请”程序,经相关领导审批。业务完成后,通过“事后费用报销”模块,进行费用报销。
?合法的原始凭证:是指在经济活动(业务)发生时从正常渠道所取得的,用来记载和证明经济活动(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包括:印有税务监制章、盖有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加盖财政部门监制的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据。发票和收据的抬头必须是: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发票和收据记载的内容、单价、数量须明确,金额的大小写须一致。
?在网报平台中下载并打印出《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经费支出申请单》《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费用报销单》,打印出的两单均应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其中需经学校有关领导或相关职能部门审批的报销业务,应先通过其审核认可后再行打印。详见《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财务开支审批办法》。
报销时需注意:
?增值税发票票面上有物品明细的可直接报销,没有物品明细的须提供加盖发票专用章的清单。
?定额发票报销不能超过1千元,超出1千元须开具增值税发票。定额发票每张发票上均需写明学校名称和日期,同时提供加盖发票专用章的清单。
?应使用公务卡结算的业务需提供POS小票或打印能证明公务卡支出的APP截图。在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中而未使用公务卡发生的资金业务,财务处不予受理。公务卡结算目录见“河南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以下列举一些常见的报销事项:
4.1劳务费
劳务费是指因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或其他业务需要,外聘校外人员咨询、上课、实验等发生的劳务费。业务发生前,先进行费用申请;业务结束后,进行报销时应上传《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外聘人员酬金发放表》(原始电子文档、外聘人员签字后的纸质文档照片),待各级领导网上审批后,从网报平台中下载并打印《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报销单》,后附《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经费支出申请单》《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外聘人员酬金发放表》,一同放置在票据投递柜中。
报销须知:
(1)劳务费发放严格按预算拨付的额度执行,不得随意更改预算用途。
(2)科研经费发放劳务费请按照科研外事处的相关规定审批签字。
(3)培训讲课费发放按照《河南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4)专家咨询费发放按照《河南省省级评审专家劳务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4.2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是指发生的接待用餐费等,报销按照河南省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执行。公务接待发生前,先进行费用申请;公务接待发生后,报销时应上传以下附件扫描件(照片):《公务接待审批单》、发票、公务接待菜单和接待公函,在校外接待报销时附公务卡刷卡小票。待各级领导审批后,从网报平台中下载并打印《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报销单》、《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经费支出申请单》,并将以上全部原始材料依次粘贴至《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原始凭证粘贴单》,作为报销单附件一同放置在票据投递柜中。
国内人员接待报销须知:
(1)接待标准参照学校工作餐、公务灶和校外接待标准。
(2)所有项目报销接待费严格按预算拨付额度执行,无预算经费不得列支。
(3)科研经费、工会经费不得报销接待费。
国外人员接待报销须知:
(1)接待标准参照《河南省省直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
(2)其他要求同国内人员接待报销注意事项一样。
4.3市内交通费
市内交通费是指我校教职工因公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分为公共交通工具和非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出行前,先进行费用申请;出行后,报销时应上传相关交通票据电子版或扫描件,待各级领导审批后,从网报平台中下载并打印《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报销单》、《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经费支出申请单》,将原始票据粘贴至《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原始凭证粘贴单》,作为报销单附件一同放置在票据投递柜中。
(1)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公交车、轨道交通、出租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报销凭证应是真实合法的纸质票据或官方电子票据。报销票据为出租车定额发票,需注明实际发生金额,如报销金额与票面金额一致,写书面说明。
(2)非公共交通工具包括网约车、共享汽车、临时征用车辆。非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报销标准为:公务出行公里数×不高于当地城市出租汽车收费标准×实际租用的非公共交通工具数量,报销时上传乘坐非公共交通工具申请书(申请书基本要素包括:出行人员、出行任务、出行时间、出行路程、出行交通工具等),申请书需经主管校领导签字,以及租用非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公里数手机APP截图。
4.4维修(护)费
维修(护)费是指我校因教育教学需要发生的办公家具、设备、空调、电脑维修费,教学实验用仪器设备维修费,修缮维修费等。维修业务发生前,先进行费用申请;维修完成后,报销时应上传原始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待各级领导审批后,从网报平台中下载并打印《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报销单》、《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经费支出申请单》,并将原始票据粘贴至《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原始凭证粘贴单》,作为报销单附件一同放置在票据投递柜中。
报销须知:
(1)办公家具、设备、空调、电脑维修费,教学实验用仪器设备维修费,设备维修费需提供维修申请单、验收单、发票、合同、维修清单等相关材料。
(2)修缮维修工程需按照《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要求,报销时提供维修审批单、工程量清单、验收单、审计资料、发票、合同、中标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4.5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和教学耗材
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和教学耗材是指我校师生购买教学仪器、设备、体育设备、办公家具、教学耗材等。计划购置时,先进行费用申请;购置后,报销时应上传原始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待各级领导审批后,从网报平台中下载并打印《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报销单》、《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经费支出申请单》,将原始票据粘贴至《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原始凭证粘贴单》,作为报销单附件一同放置在票据投递柜中。
报销须知:
(1)报销所需原始票据:采购申请、发票(计入固定资产的物品或设备,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验收单、固定资产入账单(或低值易耗品入账单、教学耗材入库单)。
(2)单件金额超过1000元的仪器、设备、办公家具等,报账前须经资产管理处办理固定资产入库登记手续。
(3)单件金额在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能独立使用的工具、量具、低值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等,报账前须经资产管理处办理低值耐用品入库登记手续。
(4)教学用耗材、教具等报销如已办理固定资产或低值耐用品入库手续,不需提供教务处教学耗材入库单;如未达到资产管理处入库标准的耗材,报账前须经教务处办理教学耗材入库登记手续。
4.6学生活动经费
学生活动经费是指学生文体活动、各项活动评比等发生的业务费。学生活动开展前,先进行费用申请,附活动方案;活动结束后,报销时应上传原始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待各级领导审批后,从网报平台中下载并打印《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报销单》、《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经费支出申请单》,将原始票据粘贴至《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原始凭证粘贴单》,作为报销单附件一同放置在票据投递柜中。
报销须知:
(1)举办学生活动发放有奖品,报销所需原始票据:举办活动通知(方案)、获奖名单、发票、购物清单、奖品领取清单等材料。
(2)举办学生活动发生的业务费,报销报销所需原始票据:举办活动通知(方案)、发票等材料。
5、办理“差旅报销”业务
差旅活动开展前应先完成“事前经费申请”程序,经有关领导审批。差旅结束后,通过“事后费用报销”模块,进行费用报销。
5.1报销所需纸质材料
(1)住宿费发票、车船票、飞机票等。
?如果坐飞机,需提供在公务机票网站用公务卡购买机票的相关证明:左上角有GP+序列号的公务机票、刷卡小票或打印公务卡扣款截图的付款凭证。非公务机票不予报销。
(2)参加会议或培训的,需提供会议通知或培训通知。
5.2报销流程
差旅活动发生前,先在网报平台上“差旅经费申请单”模块中填写经费申请,写明出差事由,并在出差事由中写明出差起始地点,上传相关会议或培训的文件,预估差旅活动整体费用。差旅活动结束后,报销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上传报销所需纸质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版,经各级领导审批后,下载并打印《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差旅费报销单》《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差旅经费申请单》,同时将纸质材料粘贴到《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原始凭证粘贴单》,作为报销单附件一同放置在票据投递柜中。
5.3注意事项
(1)在常驻地参加培训、会议等活动不属于差旅费报销范畴。
(2)出差当地的公共交通费属包干经费不能报销。
(3)购票手续费、机票保险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请填在“杂支”栏内,机场建设费包含在机票内,直接合计填在“飞机费”栏内。
(4)严格按《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的相关出差标准进行差旅费报销。
5.4特别提醒
(1)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如住在自己或亲友家里,以及到边远地区出差,无法取得住宿费发票的,由出差人员在《因公出差无住宿费发票说明表》上说明情况并由主管校领导批准,可以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其他实际发生住宿而无合理原因,无法提供住宿费发票的,一律不得报销差旅费。
(2)教职工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及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按本办法规定报销。除有明文规定或经物价部门批复同意的强制性培训项目外,教职工原则上不参加要求缴纳培训费或食宿费用自理的会议和培训。确有必要参加的,需经学校领导批准,凭会议或培训通知、审批文件及有关票据回学校报销。其中,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按规定报销,会议及培训期间食宿费在差旅费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学校不再发放市内交通费。
①教职工外出参加培训和会议,统一安排食宿,不收取任何费用的,报销往返期间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②教职工外出参加培训和会议,收取培训费,免费提供伙食,住宿费由学校承担费用的,报销往返期间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培训期间在限额标准内的住宿费。
③教职工外出参加培训和会议,收取培训费,伙食和住宿费均由学校承担费用的,报销往返期间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培训期间伙食和住宿费凭发票在限额标准内报销。(伙食报销限额标准为100元/人?天)
(3)出差期间所有支出均应使用公务卡结算(长途汽车票除外)。
6、河南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序号 |
公务卡结算项目 |
备注 |
01 |
办公费 |
指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
02 |
印刷费 |
指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
03 |
咨询费 |
指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
04 |
手续费 |
指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支出。 |
05 |
水电费 |
指单位支付的水电费支出。 |
06 |
邮电费 |
指单位开支的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支出。 |
07 |
物业管理费 |
指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
08 |
差旅费 |
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出差支付的住宿费、购买机票支出等。 |
09 |
维修(护)费 |
指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
10 |
租赁费 |
指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它设备方面的费用。 |
11 |
会议费 |
指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
12 |
培训费 |
指各类培训支出。 |
13 |
公务接待费 |
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
14 |
专用材料费 |
指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
15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指公务用车的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
16 |
其他交通费用 |
指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