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关于催缴学费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截止至2020年10月30日,仍有部分学生未成功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欠费名单逐一发送各学院,为加强学费、住宿费收缴工作,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将收缴学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学费催缴工作。按照财政厅电子票据改革要求,11月底前将当年学费收入及时上缴,12月启动新收费代码。学生学费缴费截止至2020年11月20日。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学费催缴工作,学费上缴财政不及时将直接影响学校明年预算资金使用,各学院要进一步做好欠费学生的学费催缴工作,督促欠费学生尽快缴清学费住宿费。
二、及时提供2020年度学生住宿费标准。2020年度学生住宿费因有19级学生减免、工学交替等情况,需各学院提供学生名单及住宿费标准,以书面表格形式加盖部门章送财务处。
三、做好学生收费信息管理。欠费学生名单中包含有贷款未缴费学生、已退学和未报到学生,请各学院将已退学和未报到学生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汇总,以书面形式加盖部门章后送财务处,财务处做好学生收费信息管理更新工作。
财务处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