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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差旅费报销手续和查验发票真伪的通知

发布者:财务处 [发表时间]:2021-08-06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规范差旅费报销手续和查验发票真伪的

通知

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和学校有关差旅费报销、发票报销查验真伪的要求,结合近期报销发现的问题,现就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手续和查验发票真伪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出差事前审批手续

按照《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应院财〔2019〕158号)规定,出差严格履行事前审批手续,“出差审批单”上主管校领导批准时间必须在出差日期前,否则不予报销。

二、规范差旅报销时间

教职工出差结束后,应在7日内办理报销手续,并提供相关发票凭证。超出7日的,须提供书面情况说明,情况说明须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章,之后办理报销手续。

三、规范发票报销真伪和电子发票重复报销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报销发票管理,降低报销经办老师以及学校财务风险,财务报销系统上线发票真伪查验功能,发票真伪和查重通过后,方可使用发票报销。

纸质发票拍照、电子发票直接上传到“发票”-“OCR”,上传成功后,勾选发票点击“发票验真”,验真通过后,勾选发票选择“使用”。

定额发票和其他报销资料仍按原上传途径,上传至“附件”内。

自2021年8月7日发起的报销均要实行真伪和重复报销查验,否则退回经办人修改。

财务处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