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差旅费报销手续和查验发票真伪的
通知
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和学校有关差旅费报销、发票报销查验真伪的要求,结合近期报销发现的问题,现就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手续和查验发票真伪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出差事前审批手续
按照《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应院财〔2019〕158号)规定,出差严格履行事前审批手续,“出差审批单”上主管校领导批准时间必须在出差日期前,否则不予报销。
二、规范差旅报销时间
教职工出差结束后,应在7日内办理报销手续,并提供相关发票凭证。超出7日的,须提供书面情况说明,情况说明须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章,之后办理报销手续。
三、规范发票报销真伪和电子发票重复报销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报销发票管理,降低报销经办老师以及学校财务风险,财务报销系统上线发票真伪查验功能,发票真伪和查重通过后,方可使用发票报销。
纸质发票拍照、电子发票直接上传到“发票”-“OCR”,上传成功后,勾选发票点击“发票验真”,验真通过后,勾选发票选择“使用”。
定额发票和其他报销资料仍按原上传途径,上传至“附件”内。
自2021年8月7日发起的报销均要实行真伪和重复报销查验,否则退回经办人修改。
财务处
2021年8月6日